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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信众了解宗教常识的渠道

发布者:沈祯博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明确提出要“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习主席的论述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分析最近出现的一系列与宗教相关的极端事件,能发现其一个共同点是,施暴者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宗教常识。

 

  在21世纪的全球化时代,有人居然还相信杀死异教徒可以进天堂,打死“带邪灵的人”是正当的。另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很多贪官都热衷于烧香拜佛,一些贪官被捕后的本能感慨是:“神佛啊,我给你供了那么多钱,你怎么不保佑我啊。”神佛会保佑贪官?不知这样的宗教观念从何而来!

 

  如何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呢?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有3个方面的工作可以积极推动。

 

  首先,要拓宽爱国宗教人士传播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在一系列讲话中,习主席反复强调,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过60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培养了几代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实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适应。

 

  很显然,应该给予爱国宗教教职人员更多的信任和更大的空间,发挥他们在传播宗教常识方面的作用。通常,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内进行,但在一些偏远地区,一些宗教场所较少的地区,群众很难接触到优秀的宗教教职人员,这就为极端教派的发展留下了空间。

 

  从实际情况出发,是否可以考虑组织多种宗教的教职人员,走出寺观教堂,深入街道、社区、村镇,为群众普及一些宗教知识,提高群众的宗教文化修养,增强抵御极端教派的能力?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内进行,宗教常识的普及可否走出宗教活动场所?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第二,要拓宽学校系统的宗教知识介绍。近代以来,在一些以天主教和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为了摆脱教会对社会的控制,提出了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不能把学校变成传播特定宗教的场所,但并非意味着教育与宗教知识、宗教文化的绝对隔绝。抽离了宗教元素,人类文化——从文史哲艺,到理工农医——都是极不完整的。

 

  不仅如此,二战以后,很多国家还都特别注意发挥宗教知识中的道德因素,为提升大众的人文素质服务,并因此在学校开设多种宗教知识的课程。像英国的中小学甚至开设了佛教的系列课程。这种在国民教育系统开展宗教常识学习的做法,并不被看做是违背了政教分离原则,而是被理解为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在中国的学校教育中,应考虑增加有关“中国宗教文化”、“世界宗教常识”之类的课程,以从根本上提高民众的宗教人文素养。

 

  第三,要拓宽公共媒体对宗教常识的介绍。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开办有各种宗教的电视台、电台、网站、出版社、报刊社。大量的媒体,汗牛充栋的出版物实际上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大众的宗教人文素质,抵御极端教派对社会的侵蚀。也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很多国家虽然都有极端教派,但人数一般较少,像经常提到的美国大卫·琼斯案,涉及人数不过几百人;奥姆真理教在日本不过几千人,全球据说也只有4万人。显然,大众传媒也应该稳步拓宽宗教常识的传播渠道。(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魏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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