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印,即作为印证是否合乎佛法的标准。小乘佛教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之说。
所谓三法印,即《杂阿含经》卷10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盘寂灭”。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
所谓四法印,即《增一阿含经》卷18所说:“一切诸行无常,一切诸行苦,一切诸行无我,涅盘永寂”。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皆苦,涅盘寂静。
所谓五法印,即《菩萨地持经》卷8在四法印外,再加上“一切法空”,则成五法印。通常作: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一切法空,涅盘寂静。
大乘佛教则以诸法实相作为法印,称一实相印。所谓诸法实相,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本然之真实。佛教认为,世俗认识的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