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国家宗教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制定了实施办法,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27条具体规定。
办法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健全调研制度,坚持开展“四深入”(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宗教教职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宗教团体)调研活动,局领导带头到基层调研,每年评比汇编优秀调研报告。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调研要事先提出简化接待要求。
办法要求减少会议活动,控制规模和时间,提高效率和质量。局领导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8000字,交流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要精心设计议题,发言直奔主题,多提意见建议。规范领导干部出席会议活动,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用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
办法规定,要精简文件简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凡是过去已经下发过相应文件且仍在执行、没有新要求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切实减少要求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上报材料的数量。制定文件要针对突出问题,有具体政策举措,编发简报要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对地方工作提供指导。
办法强调,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出访活动,严控团组规模。局领导出访一律不安排迎送。
办法指出,要规范宣传报道和文稿发表,重点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政策法规,报道重要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地方宗教工作的好作法好经验。任何人不得发表违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言论。未经批准,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办法强调,要密切联系宗教界。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和全国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商洽工作。重要决策、重要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征求全国性宗教团体意见。严格规范与宗教界交往行为,廉洁从政。
办法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会议活动经费,减少在京外举办会议活动的数量,能在局内举办的不到局外召开。严格执行会议活动食宿行标准,严禁利用公款进行娱乐、健身活动。规范接待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用餐尽量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办公用品尽量配备低碳、绿色产品。
办法还规定要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该办法已印发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执行,同时发地方宗教工作部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请他们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