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主页 > 中华佛教 >

中佛协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发布者:中华寺







 

    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指导及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会长的领导下,在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宗教部门和省市佛协的支持下,继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11日在杭州佛学院隆重召开。中国佛教协会教育委员以及部分学院特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午10时,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开幕,出席领导嘉宾:国家宗教事务局四司副司长赵忠海先生,浙江省民宗委主任陈振华先生,杭州市统战部副部长徐祖德先生,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学院常务副院长、佛教教育委员会主任湛如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普陀山佛教协会会长道慈大和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西省佛教协会会长纯一大和尚,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王健,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宗家顺,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佛教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静安寺方丈慧明大和尚,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雪窦寺方丈怡藏大和尚,浙江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灵隐寺方丈光泉大和尚,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向学法师,中国佛学院教务长宗性法师,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张厚荣,浙江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月真法师,浙江省佛教协会秘书长郑国源,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福建太姥山平兴寺监院圣凯法师,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苏州寒山寺方丈秋爽大和尚,杭州市上天竺法喜讲寺方丈定本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妙高法师,杭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戒光法师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由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主办,杭州市佛教协会承办,并得到了国家宗教局事务局、浙江省市政府宗教管理部门以及浙江省市佛协的领导的支持,主办承办单位为本次会议给予指导,做了大量的组织筹备工作,使得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在庄严的《三宝歌》声中开始,召开本次会议主要是传达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生授予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学习《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等文件,同时还将对《全国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聘任规则》(讨论稿)和《全国佛教院校学生授予规则》(讨论稿)进行座谈和讨论。

 

    按照开幕式议程,首先由光泉法师致欢迎词,湛如法师致开幕词,赵海忠讲话。开幕式上,向学法师传达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和宗教院校学生授予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宗性法师作了《全国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聘任规则》(讨论稿)和《全国佛教院校学生授予规则》(讨论稿)起草情况的相关说明。与会人员心领神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在各位领导和各位委员、特邀代表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下,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结束。

 

    佛教的希望在教育,佛教的发展在教育,佛教的未来在教育,希望通过一天半的时间,通过本次会议的探讨的内容,能够取得会议的预期效果,也希望佛教界本着对佛教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对本次会议引起重视,积极为佛教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努力和贡献。
 

备案号:琼ICP备07002748号
copyright © 2014 www.ChineseTemple.org ,All Rights Reserved